随时跑路冷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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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脚爬回忘羡,当然也可能随时落跑。

【忘羨】REMEMBER THE URGE(上)

*字数:(待补)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的乐团PARO脑洞。

*避雷:女装大佬魏无羨(。)

*标题(歌名)直翻:记得這冲动。

*题记大多是歌词改编。


一、

「那双清透的眼睛中存在的,一直都是真实,哪怕真实只摇摇欲坠地摆荡在深沈的黑暗里。但那真实起码是唯一的、与那双眼中满溢的明亮一起,在曙光的照耀下撕裂了的幽冥──因此再也无法忘记。」

01

他带着奇怪的口枷,像缝上了双唇的一枚精致別针,瑰丽又显眼──是一朵带着珠贝蓝的大蓝闪蝶,不是标本,却做得似真亦假。由带着金属光泽的浓黑勾勒成翅状,再由绮丽璀璨的鳞片填满,耀眼的光泽明明遮掩了那个人的笑容、也封禁了声音,却令人目不暇给又心烦意乱。

嘴唇的形状不得人见,他的双眼同样藏匿在同样漆黑如夜的丝带之间,目光却能透过繁复的蕾丝花纹窥看这个丑恶的世界。

他像一尊精致的白瓷人偶,柔滑的头发分明也被仔细地呵护过,否则黑丝当中几缕惹眼的鲜红,将因为染发膏和漂白剂而变得毛躁不堪,但事实却是,他一头长发都被细致地扎好、卷出仿佛牧羊女一般的大波浪状。他头上也带着一顶格林挪威式的深缘丝绸帽,至於系在颈间固定丝帽的黑缎带中,则钩镶著金丝刺绣,打成蝴蝶结的地方像是遮住了什么,在他脖子上凝出一小片阴影。

他身穿的黑红色洋装与配件同样奢华,无论袖口或肩颈都缀满了黑色缎带和蕾丝,连一双丝绒手套都没被忽略。一双长腿则被多层次的大圆澎裙半遮半掩的,圆润雪白的膝头倒是不羞于见人,再往下看,则因为裙身前短后长的拖尾设计,让他那双麂皮铆钉长靴展露无疑。总的来看,他的模样好比一个画中人,被孤零零地镶在精致的木框中,布满灰尘、又高高掛在某个起居室的斑驳墙上,但因为耐不住寂寞而从画中脱身而出,化成一缕幽魂,从荒芜的古老哥德式大宅中走出来,咏叹过去的荣光。

但此时此刻,这尊美丽的人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正坐在觥筹交错的酒吧中、在打着昏晦蓝光的舞台上,一堆大小不一的鼓之间,慵懒地敲敲打打。而他身前是一个娇小却姣好的人影,抱着一把木吉他,红唇隐约地吻著白金色的麦克风杆,以微微沙哑的女声哼唱《Historia de un Amor》──听着并不如广为人知的探戈版《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那样激荡,却甜蜜而娇柔地诉说着缠绵悱恻,随着温柔的吉他一直流淌到心底极深的地方。

蓝忘机一个人远远地坐在窗边的半开放式包厢,桌上是一杯柠檬水。他的客户已经离去多时,但蓝忘机仍坐在原处,望着舞台中央的鼓手,淡色的眸中毫无波澜,却无比专注。

这并非他第一次与客户相约在这个高级酒吧,第一次甚至不是他自己来的,并竟他不喜欢此类场所。只是在某一次离去前,那人穿着一身长洋装与蓝忘机错身而过,像是刚刚从后台出来,蓝忘机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他则对蓝忘机嫣然一笑,仿佛在问──我美吗?

他那天口里的不是蓝蝴蝶,而是紫色龙胆花──确实做得极美,但蓝忘机回头的原因不是那人口里咬了一朵花,也不是他一身夸张的歌德系打扮,而是在于──他是一个男人。

一个浓妆艷抹的风骚男人。

蓝忘机朝他点了点头。

对方一愣,像是没料到会被认出来,其实他俩早上才刚刚在酒吧外的防火巷见过。当时他穿着防风的机车夹克和牛仔裤,戴着鸭舌帽和口罩,虽然帮一身西装革履的蓝忘机打跑了几个意图抢劫的小流氓,也没留下任何联络方式、甚至连话都没说一句就走人了,难为蓝忘机能在昏暗的酒吧里、看穿他一身女装后面是个抠脚大汉的本质来。

他只好也对蓝忘机点了点头,随即提著厚重的裙襬匆匆上了舞台,在鼓前坐下之时仍是一脸风骚浪荡的模样,但那朵封了他嘴唇的花看起来又带着那么点禁欲的意思,流露著一种隐密的刺激。

而他大概也想不到,蓝忘机那一脸人模狗样商业菁英的人物,会在此后三翻两次光顾他驻著的酒吧,虽然通常是因为有案子要与客户谈,但蓝忘机总会让客户先行离去,自己留下来点一杯柠檬水,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听歌。

蓝忘机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也没尝试问过,只从酒保口中知道,台上演奏的是一组乐团,每周五晚上有全团演出,但周三只有主唱和鼓手会在,主唱是女性,大家都叫她「歧情」,鼓手则是「玄羽」……但其实也有很多人说是「璇雨」。

……大概酒保也不知道那位鼓手的性別,才有这种怀疑。

但蓝忘机周五来却没见到乐团表演,酒保说他们有一位团员刚离开,他们正在找新团员,所以暂停表演。

大约两个月后,蓝忘机不再去那个酒吧,乐团的主唱歧情却在当天接到了酒吧老板的电话,说他们那天贴出去征人的公告有回音了。

歧情跟老板说:「我知道,我留了联络信息,对方说他会的是琴,可我要的是电吉他啊。」

老板:「吉他你自己来不就行了。」

歧情:「电吉他跟吉他不一样的。」

老板:「电子琴也有个电,行的吧。你们几个月没有全员演出了,客人都以为你们解散了。不然这样,反正你们团员有试用期,我这边给你们试用场地,两个月,这两个月你们照常表演,之后不行再说,就这样了啊。这周五给我上,今天周一,够你们準备的。」说完,掛了。

歧情觉得自己仿佛是日了狗。

无奈之下只好联络那位据说是个没什么名气的键盘手,约了时间到他们平常团练的地方──玄羽家车库。

那位键盘手进门的时候乐团团员都在,包括主唱歧情、贝斯手琼林和鼓手玄羽,一个正戴着耳机听原曲填词、一个正抱着没插电的贝斯写曲、一个慢条斯理地搽著指甲油──脚趾头的,因此几乎把整个脑袋都埋在双膝之间表演高难度瑜伽。

是歧情开的门,两人甫打照面,女主唱便是一愣──这气质干净森冷的男人与歌德系重金属系或者视觉系摇滚等等一点边都沾不上,说是从古典乐团首席、甚至是指挥出来的,恐怕都有人信,怎么会跑来应征他们一个小小地下乐团的键盘手?

键盘手冷淡却不失礼地报上了自己的姓名,若是团员之间必须互称团名,可以叫他「含光」。歧情听了点点头,心里依旧嘀咕:「这名太雅了,人也太雅了,他等一下看到屋里那两个糙汉会不会哭着跑走?」

哭着跑走倒是没有,到了屋内,琼林发觉人来了,赶紧放下贝斯要与含光相互介绍握手,倒是玄羽,从膝盖中抬头时看见含光,便与歧情一样,都是一愣。

半晌,玄羽在口罩后嫣然一笑:「看什么看,我美吗?」

他的声音并不特別低沈,而是好听之中带着活力的清亮,但的的确确是的男人的声音,若非老是在舞台上穿着长裙化著浓妆,没有人会将他误认成女人。

含光:「……」

歧情:「……你们认识?」

玄羽:「他不是之前常来酒吧那位律师吗?我曾经把他回头杀,他应该觉得我很美。」

含光:「……」

琼林:「含光你……你是律师?律师挺好的啊,为……为什么要来玩乐团啊?」

玄羽:「肯定是记住我了,看到我们缺人,就来了。」

歧情尴尬得要命,赶紧让含光一起做在沙发上,一边兇巴巴地啐人:「你闭嘴。」

此时,含光冷静地说:「也没错。」

玄羽对歧情嘿嘿一笑:「你看,闭什么嘴,含光他……」说到这两个字,玄羽像是嘴里含了一块糖般有滋有味地品了一下,才继续说:「肯定认识我们乐团,我有一回表演的高领洋装你看了好几眼,真看不出来啊,你竟然好这一口,难不成那时候你还不知道我是个男人?」

含光摇头:「知道。」说罢,又淡淡地看了一眼玄羽的穿着──明明是初秋的热天,他却穿着无袖高领上衣,冲突又诡异,看起来又闷热又凉快的。因此含光又说:「高领,是为了遮块疤。」

玄羽:「……」这人莫不是神探夏洛克。

琼林讶异地问:「你怎么知道啊?」

歧情:「……你们果然认识吧?」

玄羽:「……你哪位?」

含光报了一个高中名,以及一串学号,那是个远近驰名的男子寄宿中学,早年学子均出身清贵,现在换了董事长,整个董事会也被董事长的家族把持,学校的百年名声依旧显耀,却有愈来愈多学生受虐传闻不时传散出来,而后不了了之。

玄羽一听,立时明瞭,这位含光竟然是他的高中同学!而且听学号排序,是特殊班级的好学生一群,又知道他姓蓝,以前八成当过风纪委员,而玄羽自己就是个三天两头被风纪委员扣分的问题学生,显然含光是知道他的!难怪会知道他高中时候在胸口留下的伤疤!

这个风纪委员不会连做乐团也要扣他分吧?早年的小恩小怨早就过去了对吧?

对个屁。他真是天真。

下午,新加入的含光在车库与他们几个一起团练,没想到几下就能上手,一开始进行得颇顺利,让歧情稍稍松了口气,但是把周五要在酒吧演出的曲目都顺过一轮后,含光挑了玄羽十七个错处……严格来说不算错处,应该算瑕疵。

玄羽瞬间想起高中时被校规与检讨支配的恐惧。

简直没法儿好了。

隔天,玄羽跟歧情说他要退团,歧情差点没气疯掉:「走了一个电吉他,好不容易补上了人,现在你要走我找谁去!你敢!」

玄羽头痛地跟歧情解释,他跟含光没办法,是真的天生相克克、冤家路窄,不能一起做乐团,会悲剧收场的、一定。

歧情:「他昨天晚上不是还住你家么?是谁说老同学要熟悉一下感情的?!是谁说要跟他喝酒的啊?!」

玄羽愁眉苦脸:「我根本不该让他喝酒的!」

歧情:「他吐你身上了?」

玄羽:「不是身上,吐別地方了。」

歧情:「那不就好了,擦个地儿能死人啊?又不是吐你嘴里了。」

玄羽愁云惨雾:「……」

歧情:「真吐你嘴里啊?」

玄羽:「你……嘴真毒……」

歧情:「吐你嘴里就当被狗咬一口能怎样啊,都是男人你会死啊!还敢说我毒,我还有更毒的──你让我吐你嘴里我还不要呢!不准退团!」

玄羽都被吐来吐去弄得反胃了,虚弱道:「你能不能別提到狗。」

歧情:「这是重点吗!我已经跟含光约好今晚在你车库团练,你不准迟到、不准躲在房间里打游戏,给我坐在这里打鼓,听见没有!」

玄羽伤心欲绝地在车库里窝了一整天,可怜兮兮地戴着耳机一个人打鼓,一直打到晚上的团练时间──他怕自己要是回了房间,就没有再出来面对人生的勇气了。

由于车库的铁卷门没拉上,因此要团练不需要从大门进,直接到车库就行。因此含光下了班,便开车过来,一身衬衫西裤的模样提著一个黑色大包走进车库,看到玄羽,两人相互点了点头。

玄羽见含光从黑色袋子里拿出电子琴,顺口就问:「我以为你团练就会直接把琴留在这里,怎么还拿回车上去了?都是老同学,以后放这里就好了。你要练琴时再自己拿回去。」

含光点点头。

玄羽又问:「对了,你怎么知道我胸口有块疤?就算是高中同学,也没几个人知道。」

含光正在翻谱的手一顿,转过头问他:「你不记得了。」

玄羽好奇:「记得什么?高中到现在都十多年了,哪记得这么些细节,我连自己怎么受伤的都忘了大概,只知道是被班主任拿铁烙烫出来的。要是没被烫过,我还不敢相信学校竟然敢搞这种体罚。」

含光摇摇头,迳自去擦琴,又对了一下谱,才轻声道:「饭吃了吗。」

玄羽有点受宠若惊:「吃了。」

含光又问:「药呢。」

玄羽一拍脑门:「还没。」说罢赶紧去找自己的药瓶,含了口水囫囵吞下去,又跑去问含光:「你知道我在吃药?我高中没吃的。」

含光正在对谱弹琴:「昨天我来,你放在桌上。」

玄羽穷追不舍:「那可能是睡前吃的、也可能是饭前吃的,你怎么知道我这药是饭后该吃的?」

含光一时没有回答。

过了一会,他才慢慢地说:「魏婴,你不记得了。」

太久没听人叫他本名,又是被这样又低又磁的声音轻唤出来,玄羽下意识地一颤,头皮发麻。他抓了抓头,努力忽略那种酥麻感,有些歉疚道:「我最后一年休学了……不晓得你知不知道。」

含光手指一蜷,握了握拳又放开,才说:「嗯。」

魏婴又说:「休学那段日子,我有些混乱,所以有些事情不记得了……但我一直以为那不严重,因为都是些细节,不影响日常生活……可是为什么听你说,好像,我真的忘了很多事情?」

含光没说话。

魏婴试探地问:「我以前,是不是真的认识你,是不是……都叫你蓝湛?」

蓝湛还是没讲话,只是转头望着他。

魏婴只好自说自话:「我猜我们很熟。」

蓝湛不置可否,但微微蹙起了眉宇。

魏婴:「不熟?我不信,要是不熟你昨天喝醉了干嘛死命抱着我,还咬我?」

蓝湛晴天霹雳。

蓝湛:「我……」

魏婴:「干嘛那么激动,不就是咬了我一口吗?又不是清白的大姑娘你也不需要这个表情吧?我有那么恶心?我才无辜呢,你把我嘴都咬破了,也不知道周五能不能好,还好我有口球遮一遮。」

蓝湛不知所措无地自容得连脖子都红了:「你……」

魏婴:「你干嘛站起来?你可不能走啊,等等歧情跟琼林就来了,你走了我要倒楣的。哎你別这样嘛,顶多下次注意点別喝酒了,对了我问你,我们到底熟不熟?」

好一会,蓝湛才挤出一句:「……不熟!」

魏婴:「不信。我对『含光』这名字可是有印象的,你说我忘了倒是被我想起来了──你昨天刚来的时候,我听你叫『含光』还觉得是巧合,听到你也是那变态和尚高中的,那肯定错不了,我可能不记得你叫蓝湛,可我知道有个人,在我高中的时候,也叫做『含光』。你说,那是不是你?」


02

那竟然真的是蓝湛。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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